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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出台“稳增长18条”

   8月31日,湖北公布《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》。该措施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、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、促进大宗消费、缓缴和整治收费等4大方面、18条具体措施发力,旨在全力打好经济发展攻坚战,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。
 
   在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方面,提出4条举措,包括实施“首贷户”贷款贴息,支持交通运输、住宿餐饮、物流仓储等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贴息奖补,加大科技创新等方面再贷款贴息补助,以及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规模。
 
   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方面,提出6条举措,包括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发展,支持会展业恢复发展,支持旅行社开拓省外客源市场,支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,支持批零住餐行业发展,以及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。
 
   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方面,提出5条举措,包括发放购车补贴、汽车消费券、加油券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,支持汽车更新消费,以及加大家电促消费力度。缓缴和整治收费方面,提出3条举措,包括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、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,以及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。
 
记者:任文

责编:一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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